中国农业教育网--最全的农业资料库
三农话题 ·农 业 百 科 ·乡 镇 企 业 ·政 策 法 规 ·农 民 心 声 ·魅 力 农 村 ·农 业 论 坛
农业大学 ·粮食·畜牧·水产 ·水果·蔬菜 ·苗木·花草 ·特种·特养 ·农机·农资 ·经济作物
 
 
综合新闻
现在位置:首页 > 农业大学 > 水果 > 石榴 > 石榴疾病防治 >     
  热门新闻
 最新新闻

  最新头条

石榴常见害虫的发生与防治
时间:2007-02-24 网友评论 : 来源:《农村科技开发》2003.5期   点击:204次


    为害石榴的害虫种类较多,我国有200多种,常见的主要有七种(类)。

    一、日本龟蜡蚧。俗称介壳虫,属同翅目,蜡蚧科,以若虫固着在叶片或新梢上吸
食汁液,并分泌粘液,诱发煤污病,影响光合作用,使树势衰弱,引起大量落叶、落果,严重时可致绝产甚至全树枯死。

    防治方法:⑴药剂防治。若虫孵化后至蜡壳形成前是药剂防治的有利时机;生产上,可在若虫孵化期,用25%亚胺硫磷800-1000倍液、50%马拉硫磷1000-1500倍液、50%西维因可湿性粉剂400-500倍液或50%敌敌畏乳油800-1000倍液,每隔7-10天喷一次,连喷2-3次,即可控制为害。⑵保护利用天敌。日本龟蜡蚧的天敌种类很多,如瓢虫、草蛉、寄生蜂等,要注意保护利用。

    二、豹纹木蠹蛾。又叫咖啡木蠹蛾、棉茎木蠹蛾,属磷翅目,木蠹蛾科。以幼虫蛀食石榴树干和枝条,使被害处以上的枝条黄化、枯死或折断;受害枝条不能正常结果,即使结果也不能生长成熟。

    防治方法:⑴灯光诱杀。豹纹木蠹蛾成虫具有趋光性,可在石榴园内安装黑光灯诱杀成虫。⑵药剂防治。在幼虫蛀入前,用50%久效磷1500倍液局部喷雾,或在幼虫蛀入后见有新鲜虫粪排出时,用敌敌畏乳油10倍液注入孔内,然后用泥将孔堵死。

    三、石榴茎窗蛾。又叫花窗蛾,在我国大部分石榴产区都有发生,以幼虫钻蛀为害新梢和多年生枝条,使树势衰弱,影响果实产量和品质,严重时可致
整株死亡。

    防治方法:⑴在石榴生长季节,经常检查枝条,发现被害新梢,及时从最后一个排粪孔的下端将枝条剪除,消灭其中的幼虫。⑵药剂防治。在孵化盛期,用敌马合剂1000倍液、敌敌畏乳油1000倍液或2.5%敌杀死3000倍液喷雾防治,效果良好。幼虫蛀入枝条后,可用废注射器等工具,将敌敌畏400-500倍液注入虫道,或用棉球蘸敌敌畏原液塞入蛀孔内,外封黄泥,熏杀幼虫。

    四、桃蛀螟。又叫桃蠹螟、桃斑螟、桃斑野螟,属磷翅目,螟蛾科,以幼虫蛀入果实内取食为害,一个果内常有数条幼虫,受害果实内充满虫粪,极易引起裂果和腐烂,严重影响品质和产量。

    防治方法:⑴果实套袋。在石榴长到果实拇指大小、第二次自然落果后进行套袋,防止螟蛾在果面上产卵。⑵药剂防治。在成虫发生期和产卵盛期,用50%杀螟松或50%辛硫磷乳油1000倍液喷雾防治,也可用50%辛硫磷乳油或90%晶体敌百虫1份,加细土100份,制成药泥,堵塞萼筒,效果良好。

    五、黄刺蛾。俗称"痒辣子",属磷翅目,刺蛾科,以幼虫咬食叶片。低龄幼虫只食叶肉,残留叶脉,将叶片吃成网状;大龄幼虫可将叶片吃成缺刻,严重时仅留叶柄及主脉,发生量大时可将全枝甚至全树叶片吃光。

    防治方法:发现幼虫为害,及时用50%辛硫磷乳油1000-1500倍液、50%杀螟松乳油1000-1200倍液或50%久效磷乳油1000-1500倍液喷杀。另外,要注意保护利用天敌。

    六、石榴巾夜蛾。属磷翅目,夜蛾科,以幼虫取食叶片,是石榴上常见的食叶害虫。其幼虫腹部第1、2节常弯曲呈桥形,易与造桥虫(尺蛾科幼虫)相混;体色与石榴新枝非常接近,不易被发现,但可以根据被食成缺刻状的叶片,顺着枝条查找幼虫。

    防治方法:盆栽石榴,可以人工捕捉;幼虫发生量大时,可用20%杀灭菊酯2500倍液、20%灭扫利3000倍液、80%敌敌畏乳油1000倍液或90%晶体敌百虫1000倍液喷杀。

    七、桃小食心虫。俗称"桃小",属磷翅目,果蛀蛾科,是为害石榴果实的主要害虫。成虫产卵于石榴果面上,每果一粒。幼虫孵化后蛀入果内,蛀孔很小。幼虫蛀入果实后,朝向果心或皮下取食籽粒,虫粪留在果内。

    防治方法:⑴在幼虫出土期(6-7月),用50%辛硫磷乳油300倍液喷洒树冠下面的地面,喷后浅锄树盘。⑵在成虫盛发期,喷洒2.5%敌杀死或20%杀灭菊酯3000倍液,杀灭卵和初孵幼虫。⑶发现虫果,及时摘除并深埋或烧毁。

                                     ( 来源:《农村科技开发》2003.5期 )

上一篇:蔬菜蚜虫无公害防治的七种方法
下一篇:预防石榴裂果四方法
相关信息
发表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  码: 匿名评论

   [所有评论]

* 请各位网友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

 

 
公司信息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招聘信息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
  ©2007-2008 中国农业教育网 www.zgnyjy.com QQ官方交流群:32028256  
京ICP备07009986号 E-mail:ihzx@163.com
Copyright © 2007 zgnyjy.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