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一年只拿10元钱,有病住院还给报销差不多一半的费用,以前住院费得自己拿,有了病硬挺着也不住院,现在住得起院了,这办法真好。”瓦房店市复州湾镇王屯村76岁老人衣希兰在瓦房店市中心医院高兴地说。她患有肺心病,5月2日来这里住院治疗,因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位远离城市的农妇住院治病也不感到十分为难了。
2005年10月,辽宁省瓦房店市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市级统筹,政府进行组织,引导及具体实施,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实施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农民每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为10元,其中划入大病统筹基金5元,建立家庭账户5元。各级政府每年对每个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资助资金45元,其中大连市财政资助30元,瓦房店市及乡镇财政资助15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户储存、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从去年10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启动,到今年4月30日,瓦房店市农民共有3955人住院治疗,共领取医疗费补助260.6万元,支付合作医疗基金占住院医疗费总额的25%,占统筹基金总额的28%,领取医疗费补助最高的为11,266元。
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仅仅7个月,全市就有近4000人次得到数额不等的医疗补助。李店镇平房村任桂英患子宫肌瘤5年,因家庭经济困难,一直无钱治病,去年10月1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当天,她就住进医院。在她住院的6天时间里,共花费医疗费1800元,得到医疗补助640元,她高兴地说,政府确实为咱农民办了件大好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治病贵的难题,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在瓦房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成为广受农民称赞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