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份开始,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对所有村级干部实施勤廉双述公开质询制度,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将被免职或罢免。 被公开质询对象包括村级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会计、计生专干等村级干部。公开质询的内容分为履行职责方面、廉洁自律方面和群众关注的涉农政策、村级事务开展及需要质询了解的其他情况等三方面。 村级干部勤廉双述公开质询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每半年开展一次。在召开述职述廉会时,与会人员除乡镇包片领导、机关驻村干部外,每个村民小组的党员和群众代表将各不少于4人。公开质询对象既要接受口头质询,又要现场回答在公示其述职述廉报告期间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对公开质询对象现场进行民主测评,并公开唱票。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公开质询对象,由乡镇纪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对评为不称职的公开质询对象,将被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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