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八上班第一天,江苏省镇江市物价管理部门向农民送上“放心礼”:涉农价格与收费公示到自然村,减少政策盲区。 公示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凡涉及农民的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性收费及省级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涉及农民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等12项原来在乡镇政府或收费单位公示的项目;农民普遍关心的国家惠农政策;对不合理的或歧视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整顿,经有权部门批准后,及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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