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程。该市卫生局积极协调财政、发改委等部门重新调整了该市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区调整相关政策,全面提高了筹资标准。据最新统计,截至目前,该市受益农民117万人次,受益面63.5%,支付资金4844万元,占统筹基金的82.14%,实现了农民出院即时报销。 时下,沈阳市每个“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0元,省政府给予每个参合农民补助12元,市级补助四县20元,新城子、苏家屯区8元,于洪、东陵区5元,各区、县(市)8元以上。与2005年投入相比,市本级财政增加补助977万元,各区、县(市)级财政增加634万元,两级财政多投入参合农民补助经费达到1611万元。每个参合农民的年筹资水平已经提高至50元以上,最高的达到88元,人均增加18元。参合农民由184.7万人增至210万人,参合率由88.12%提高到91%,远远高于省政府70%的目标;报销比例由30%提高到60%,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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